一、 簡易注銷的條件與流程
適用條件(需同時滿足):
領取執照后未開展經營活動,或申請注銷前無債權債務(或已清算完結)。
未發生或已結清職工工資、社保、法定補償金、稅款(滯納金、罰款)等。
不屬于以下禁入情形:在經營異常名錄/嚴重違法失信名單中、股權被凍結或出質、對外投資未清理、被吊銷/責令關閉、有未結行政處罰或訴訟等。
辦理步驟(全程網辦):
稅務清稅:登錄“浙江省電子稅務局”辦理清稅。若未涉稅或無欠稅領票,通常可免清稅證明直接走下一步。
發布公告:登錄“浙江政務服務網”→“浙江企業在線”→“我要辦注銷”,選擇“簡易注銷”。系統生成《全體投資人承諾書》,全體投資人需通過“浙里辦”完成電子簽名,隨后進入 20天 公示期。
提交注銷:公示期滿無異議,在線提交注銷申請,審核通過后可下載《注銷通知書》,并建議將執照正副本繳回或作廢。
銀行銷戶:持注銷通知書、公章、法人身份證等預約開戶行辦理基本戶銷戶。
二、 普通注銷流程(不符合簡易注銷時)
若公司有債務、曾經營、處在異常狀態或有對外投資,需走常規流程:
股東決議:召開股東會形成解散決議,成立清算組。
清算公告:通過“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”備案清算組信息,并發布45天 債權人公告。
稅務/銀行前置:公告期內可同步辦理稅務清稅(需結清稅費、繳銷發票和稅控設備)及準備銀行銷戶材料。
工商注銷:45天公告期滿后,制作清算報告并經股東會確認,在“浙江政務服務網”提交普通注銷申請,審核通過后辦結。
后續銷戶:持注銷通知書到銀行銷戶,并銷毀或繳銷印章。
溫馨提示:如果公司目前處在經營異常名錄中(如地址異常、未年報),必須先移出異常(補報年報或更正地址)后才能申請注銷。整個官方注銷流程不收取任何費用,警惕第三方有償“包過”承諾。